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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逻辑学</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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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也许似乎大概是，然而未必不见得。</description>

	<pubDate>Sat, 08 Nov 2008 05:48:26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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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正版XP</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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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08 Nov 2008 04:11:31 +0000</pubDate>

		<dc:creator>子非鱼</dc:creator>

		

		<category><![CDATA[鸡毛蒜皮]]></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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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tent:encoded><![CDATA[<p><!--more--></p>

<p align="center"><font color="#FF0000"><strong><font size="5">装系统，正版的。</font></strong></font></p>

<p>　　<strong><font color="#FF0000" size="4">推广正版，远离盗版。使用正版，终身受益。有正版系统XP和VISTA，都是最高版本。价格实惠，XP，￥35，VISTA，￥50。包打补丁，并赠送杀毒软件，Nod32,卡巴斯基，瑞星任选。</font><br></strong><br>

　　装机时长一般两个小时。请自带驱动光盘，没有驱动光盘会延长装机时间。</p>

<p>　　还有Microsoft Office 2007 企业版 ，包括Word，Excel，PowerPoint。</p>

<p>　　<font color="#FF0000" size="4"><strong>联系电话<br></strong></font>　　<font color="#FF0000" size="4"><strong>1102宿舍 ，张磊：33724822<br></strong></font>　　<font color="#FF0000" size="4"><strong>QQ: 86208657<br></strong></font>　　<font color="#FF0000" size="4"><strong>龙龙：13991027797 / QQ,369294153</strong></font><br>

　　---------------------------------------------------------------------------------</p>

<p>　　<font color="#800000">关于我的正版系统是从哪里来的，需要一个解释，有很多人问过，在这里就明确地解释一下吧！ 曾经我做过一段时间代理，代理正版的Windows，主要负责安装正版系统和售后服务。而现在我快要离开这里了，已经不做代理了，不过，手上还剩下一些正版的系统授权文件，便宜出手。我是要去西藏的人，到哪里之后，这些授权文件也没有用了。不如在这里给大家个行个方便，都装上正版。不再为盗版烦恼。要知道，在美国，使用盗版的WINDOWS，说不定那天你会接到法院的传票。</fon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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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验证如图<br>

<a href="http://image-001.yo2cdn.com/wp-content/uploads/45/4503/2008/11/vista.jpg" title="VISTA正版验证"><img src="http://image-001.yo2cdn.com/wp-content/uploads/45/4503/2008/11/vista.jpg" alt="VISTA正版验证" border="0"></a></p>

<hr /><small>Copyright &copy; 2007<br />Dieser Feed ist nur f&uuml;r den pers&ouml;nlichen, nicht gewerblichen Gebrauch bestimmt.<br />Eine Verwendung dieses Feeds auf anderen Webseiten verst&ouml;&szlig;t gegen das Urheberrecht. Wenn Sie diesen Inhalt nicht in Ihrem News-Reader lesen, so macht sich die Seite, die Sie betrachten, der Urheberrechtsverletzung schuldig. (digitalfingerprint: )</small>]]></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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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男人打从20岁后...对女人就十分专一</title>

		<link>http://www.meiror.com/628716.htm</link>

		<comments>http://www.meiror.com/628716.htm#comments</comments>

		<pubDate>Mon, 29 Sep 2008 12:10:15 +0000</pubDate>

		<dc:creator>子非鱼</dc:creator>

		

		<category><![CDATA[论衡]]></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meiror.com/628716.htm</guid>

		<description><![CDATA[为什么这么说涅？<br />

－－－－－－－－－－－－－－－－－－－－－－－－－－－－－－－－－－－－<br />

不同年龄段男女需要的(搞笑篇)zz<br />

By Xin LI on September 8, 2005 1:58 PM &#124; Permalink &#124; Comments (2)<br />

【0 - 5 岁的时候】<br />

女→妈妈。<br />

男→妈妈。<br />

【6 - 10 岁的时候】<br />

女→不是讨厌的男孩子就可以了！<br />

男→可以陪我欺负女孩子的男孩。<br />

【11 - 15 岁的时候】<br />

女→十五六七八岁的大哥哥,千万不要同年纪那班野蛮人！<br />

男→足球,篮球,网球,乒乓球......<br />

【16 - 20 岁的时候】<br />

女→我要十七八岁差不多年纪大家都说赞的“大帅哥”！<br />

男→女人,女人就可以了！<br />

【21 - 25 岁的时候】<br />

女→25-29岁的成熟男人,要有事业基础,有品味,才华......<br />

男→20-24岁漂亮又有身材的女人。<br />

<br />

【26 - 30 岁的时候】<br />

女→仍是坚持要比自己年纪大的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为什么这么说涅？</p>

<p>－－－－－－－－－－－－－－－－－－－－－－－－－－－－－－－－－－－－<br>

不同年龄段男女需要的(搞笑篇)zz<br>

By Xin LI on September 8, 2005 1:58 PM | Permalink | Comments (2)</p>

<p>【0 - 5 岁的时候】<br>

女→妈妈。<br>

男→妈妈。</p>

<p>【6 - 10 岁的时候】<br>

女→不是讨厌的男孩子就可以了！<br>

男→可以陪我欺负女孩子的男孩。</p>

<p>【11 - 15 岁的时候】<br>

女→十五六七八岁的大哥哥,千万不要同年纪那班野蛮人！<br>

男→足球,篮球,网球,乒乓球......</p>

<p>【16 - 20 岁的时候】<br>

女→我要十七八岁差不多年纪大家都说赞的“大帅哥”！<br>

男→女人,女人就可以了！</p>

<p>【21 - 25 岁的时候】<br>

女→25-29岁的成熟男人,要有事业基础,有品味,才华......<br>

男→20-24岁漂亮又有身材的女人。<br>

<!--more--><br>

【26 - 30 岁的时候】<br>

女→仍是坚持要比自己年纪大的男人。<br>

男→20-24岁漂亮又有身材的女人。</p>

<p>【30 - 40 岁的时候】<br>

女→心灵契合的好男人。<br>

男→20-24岁漂亮又有身材的女人</p>

<p>【40 - 50 岁的时候】<br>

女→男人。<br>

男→20-24岁漂亮又有身材的女人</p>

<p>【50 - 60 岁的时候】<br>

女→可与他终老的男人。<br>

男→20-24岁漂亮又有身材的女人。</p>

<p>【60 - 80 岁的时候】<br>

女→五六十岁时找到的那个男人,最好不需要自己照顾的。<br>

男→20-24岁漂亮又有身材的女人。</p>

<p>【80 - 90 岁的时候】<br>

女→比自己迟死的男人。<br>

男→虽然我已经老花眼,看不清楚......但是我还是希望是20-24岁......</p>

<p>总结：男人打从20岁后...对女人的需求就十分专一！<br>

尤其是老了以后，直接汗死！</p>

<hr /><small>Copyright &copy; 2007<br />Dieser Feed ist nur f&uuml;r den pers&ouml;nlichen, nicht gewerblichen Gebrauch bestimmt.<br />Eine Verwendung dieses Feeds auf anderen Webseiten verst&ouml;&szlig;t gegen das Urheberrecht. Wenn Sie diesen Inhalt nicht in Ihrem News-Reader lesen, so macht sich die Seite, die Sie betrachten, der Urheberrechtsverletzung schuldig. (digitalfingerprint: )</small>]]></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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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逻辑悖论</title>

		<link>http://www.meiror.com/626754.htm</link>

		<comments>http://www.meiror.com/626754.htm#comments</comments>

		<pubDate>Fri, 20 Jun 2008 14:12:56 +0000</pubDate>

		<dc:creator>子非鱼</dc:creator>

		

		<category><![CDATA[悖论]]></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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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从网上搜集了一些逻辑悖论，供以后研究用。<br />

1－1 谎言者悖论<br />

　　公元前六世纪，哲学家克利特人艾皮米尼地斯（Epimenides）：“所有克利特 人都说谎，他们中间的一个诗人这么说。”这就是这个著名悖论的来源。<br />

　　《圣经》里曾经提到：“有克利特人中的一个本地中先知说：‘克利特人常说谎话，乃是恶兽，又馋又懒’”（《提多书》第一章）。可见这个悖论很出名，但是保罗对于它的逻辑解答并没有兴趣。<br />

　　人们会问：艾皮米尼地斯有没有说谎？这个悖论最简单的形式是：<br />

1－2 “我在说谎”<br />

　　如果他在说谎，那么“我在说谎”就是一个谎，因此他说的是实话；但是如果这是实话，他又在说谎。矛盾不可避免。它的一个翻版：<br />

<br />

1－3 “这句话是错的”<br />

　　这类悖论的一个标准形式是：如果事件A发生，则推导出非A，非A发生则推导出A，这是一个自相矛盾的无限逻辑循环。拓扑学中的单面体是一个形像的表达。<br />

　　哲学家罗素曾经认真地思考过这个悖论，并试图找到解决的办法。他在《我的哲学的发展》第七章《数学原理》里说道：“自亚里士多德以来，无论哪一个学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em>从网上搜集了一些逻辑悖论，供以后研究用。</em></p>

<p>1－1 谎言者悖论<br>

　　公元前六世纪，哲学家克利特人艾皮米尼地斯（Epimenides）：“所有克利特 人都说谎，他们中间的一个诗人这么说。”这就是这个著名悖论的来源。<br>

　　《圣经》里曾经提到：“有克利特人中的一个本地中先知说：‘克利特人常说谎话，乃是恶兽，又馋又懒’”（《提多书》第一章）。可见这个悖论很出名，但是保罗对于它的逻辑解答并没有兴趣。<br>

　　人们会问：艾皮米尼地斯有没有说谎？这个悖论最简单的形式是：</p>

<p>1－2 “我在说谎”<br>

　　如果他在说谎，那么“我在说谎”就是一个谎，因此他说的是实话；但是如果这是实话，他又在说谎。矛盾不可避免。它的一个翻版：<br>

<!--more--><br>

1－3 “这句话是错的”<br>

　　这类悖论的一个标准形式是：如果事件A发生，则推导出非A，非A发生则推导出A，这是一个自相矛盾的无限逻辑循环。拓扑学中的单面体是一个形像的表达。<br>

　　哲学家罗素曾经认真地思考过这个悖论，并试图找到解决的办法。他在《我的哲学的发展》第七章《数学原理》里说道：“自亚里士多德以来，无论哪一个学派的逻辑学家，从他们所公认的前提中似乎都可以推出一些矛盾来。这表明有些东西是有毛病的，但是指不出纠正的方法是什么。在1903年的春季，其中一种矛盾的发现把我正在享受的那种逻辑蜜月打断了。”<br>

　　他说：谎言者悖论最简单地勾画出了他发现的那个矛盾：“那个说谎的人说：‘不论我说什么都是假的’。事实上，这就是他所说的一句话，但是这句话是指他所说的话的总体。只是把这句话包括在那个总体之中的时候才产生一个悖论。” （同上）<br>

　　罗素试图用命题分层的办法来解决：“第一级命题我们可以说就是不涉及命题总体的那些命题；第二级命题就是涉及第一级命题的总体的那些命题；其余仿此，以至无穷。”但是这一方法并没有取得成效。“1903年和1904年这一整个时期，我差不多完全是致力于这一件事，但是毫不成功。”（同上）<br>

　　《数学原理》尝试整个纯粹的数学是在纯逻辑的前提下推导出来的，并且使用逻辑术语说明概念，回避自然语言的歧意。但是他在书的序言里称这是：“发表一本包含那么许多未曾解决的争论的书。”可见，从数学基础的逻辑上彻底地解决这个悖论并不容易。<br>

　　接下来他指出，在一切逻辑的悖论里都有一种“反身的自指”，就是说，“它包含讲那个总体的某种东西，而这种东西又是总体中的一份子。”这一观点比较容易理解，如果这个悖论是克利特以为的什么人说的，悖论就会自动消除。但是在集合论里，问题并不这么简单。</p>

<p>1－4 理发师悖论<br>

　　在萨维尔村，理发师挂出一块招牌：“我只给村里所有那些不给自己理发的人理发。”有人问他：“你给不给自己理发？”理发师顿时无言以对。<br>

　　这是一个矛盾推理：如果理发师不给自己理发，他就属于招牌上的那一类人。有言在先，他应该给自己理发。 反之，如果这个理发师给他自己理发，根据招牌所言，他只给村中不给自己理发的人理发，他不能给自己理发。<br>

　　因此，无论这个理发师怎么回答，都不能排除内在的矛盾。这个悖论是罗素在一九○二年提出来的，所以又叫“罗素悖论”。这是集合论悖论的通俗的、有故事情节的表述。显然，这里也存在着一个不可排除的“自指”问题。</p>

<p>1－5 集合论悖论<br>

　　“R是所有不包含自身的集合的集合。”<br>

　　人们同样会问：“R包含不包含R自身？”如果不包含，由R的定义，R应属于R。如果 R包含自身的话，R又不属于R。<br>

　　继罗素的集合论悖论发现了数学基础有问题以后，1931年歌德尔（Kurt Godel ，19 06－1978，捷克人）提出了一个“不完全定理”，打破了十九世纪末数学家“所有的数学体系都可以由逻辑推导出来”的理想。这个定理指出：任何公设系统都不是完备的，其中必然存在着既不能被肯定也不能被否定的命题。例如，欧氏几何中的“平行线公理”，对它的否定产生了几种非欧几何；罗素悖论也表明集合论公理体系不完备。</p>

<p>1－6 书目悖论<br>

　　一个图书馆编纂了一本书名词典，它列出这个图书馆里所有不列出自己书名的书。那么它列不列出自己的书名？<br>

　　这个悖论与理发师悖论基本一致。</p>

<p>1－7 苏格拉底悖论<br>

　　有“西方孔子”之称的雅典人苏格拉底（Socrates，公元前470－前399）是古希腊的大哲学家，曾经与普洛特哥拉斯、哥吉斯等著名诡辩家相对。他建立“定义”以对付诡辩派混淆的修辞，从而勘落了百家的杂说。但是他的道德观念不为希腊人所容，竟在七十岁的时候被当作诡辩杂说的代表。在普洛特哥拉斯被驱逐、书被焚十二年以后，苏格拉底也被处以死刑，但是他的学说得到了柏拉图和亚里斯多德的继承。<br>

　　苏格拉底有一句名言：“我只知道一件事，那就是什么都不知道。”<br>

　　这是一个悖论，我们无法从这句话中推论出苏格拉底是否对这件事本身也不知道。古代中国也有一个类似的例子：</p>

<p>1－7 “言尽悖”<br>

　　这是《庄子·齐物论》里庄子说的。后期墨家反驳道：如果“言尽悖”，庄子的这个言难道就不悖吗？我们常说：</p>

<p>1－7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真理”<br>

　　我们不知道这句话本身是不是“绝对的真理”。</p>

<p>1－8 “荒谬的真实”<br>

　　有字典给悖论下定义，说它是“荒谬的真实”，而这种矛盾修饰本身也是一种“压缩的悖论”。悖论（paradox）来自希腊语“para＋dokein”，意思是“多想一想”。<br>

　　这些例子都说明，在逻辑上它们都无法摆脱概念自指所带来的恶性循环。有没有进一步的解决办法？在下面一节的最后一部份还将继续探讨。</p>

<p>（二）引进无限带来的悖论<br>

　　《墨子·经说下》中有一句话：“南方有穷，则可尽；无穷，则不可尽。”如果在有限中引进无限，就可能引起悖论。</p>

<p>2－1 阿基里斯悖论<br>

　　稍晚于毕达哥拉斯的古希腊数学家芝诺（Zeno of Elea），曾经提出过一些著名的悖论，对以后数学、物理概念产生了重要影响，阿基里斯悖论是其中的一个。<br>

　　阿基里斯（Achilles）是希腊神话中善跑的英雄。芝诺讲：阿基里斯在赛跑中不可能追上起步稍微领先于他的乌龟，因为当他要到达乌龟出发的那一点，乌龟又向前爬动了。阿基里斯和乌龟的距离可以无限地缩小，但永远追不上乌龟。<br>

　　方励之先生曾经用物理语言描述过这个问题：在阿基里斯悖论中使用了两种不同的时间度量。一般度量方法是：假设阿基里斯与乌龟在开始时的距离为S，速度分别为V1和V2。当时间T＝S／（V1－V2）时，阿基里斯就赶上了乌龟。<br>

　　但是芝诺的测量方法不同：阿基里斯将逐次到达乌龟在前一次的出发点，这个时间为T’。对于任何T’，可能无限缩短，但阿基里斯永远在乌龟的后面。关键是这个T’无法度量T＝S／（V1－V2）以后的时间。</p>

<p>2－2 二分法悖论<br>

　　这也是芝诺提出的一个悖论：当一个物体行进一段距离到达D，它必须首先到达距离D的二分之一，然后是四分之一、八分之一、十六分之一、以至可以无穷地划分下去。因此，这个物体永远也到达不了D。<br>

　　这些结论在实践中不存在，但是在逻辑上无可挑剔。<br>

　　芝诺甚至认为：“不可能有从一地到另一地的运动，因为如果有这样的运动，就会有‘完 善的无限’，而这是不可能的。”如果阿基里斯事实上在T时追上了乌龟，那么，“这是一种不合逻辑的现象，因而决不是真理，而仅仅是一种欺骗”。这就是说感官是不可靠的 ，没有逻辑可靠。<br>

　　他认为：“穷尽无限是绝对不可能的”。根据这个运动理论，芝诺还提出了一个类似的运动佯谬：</p>

<p>2－3 “飞矢不动”<br>

　　在芝诺看来，由于飞箭在其飞行的每个瞬间都有一个瞬时的位置，它在这个位置上和不动没有什么区别。那么，无限个静止位置的总和就等于运动了吗？或者无限重复的静止就是运动？中国古代也有类似的说法，如：</p>

<p>2－4 “飞鸟之景，未尝动也”<br>

　　这是中国名家惠施的命题，与“飞矢不动”同工异曲。这就是不可抗拒的推理和不可回避的实事相冲突。<br>

德国哲学家尼采在《希腊悲剧时代的哲学》里有一章《可疑的悖论》，称芝诺的悖论为“否定感官的悖论”。尽管阿基里斯在赛跑中追上起步领先的乌龟完全合乎事实，但为什么“不合逻辑”？因为芝诺运用了“无限”这个概念，这是一种逻辑上的假设，而现实世界里是不可能有无限者存在的，这就出现了假设与现实的矛盾。<br>

　　尼采说道：在这两个悖论里，“无限”被利用来作为化解现实的硝酸。如果无限是决不可能成为完善的，静止决不可能变为运动，那么，真相是箭完全没有飞动，它完全没有移位，没有脱离静止状态，时间并没有流逝。<br>

　　换句话讲，在这个所谓的、终究只是冒牌的现实中，既没有时间、空间，也没有运动。最后，连箭本身也是一个虚象，因为它来自多样性，来自由感官唤起的非一的幻象。下面是尼采的分析：<br>

　　假定箭拥有一种存在，那么，它就是不动的、非时间的、非造而有的、固定的、永恒的。这是一个荒谬的观念！<br>

　　假定运动是真正的实在，那么，就不存在静止。因而，箭没有位置、没有空间。又是一个荒谬的观点！<br>

　　假定时间是实在的，那么，它就不可能被无限地分割。箭飞行所需要的时间必定由一个有限数目的瞬间组成，其中每个瞬间都必定是一个原子。仍然是一个荒谬的观念！<br>

　　尼采得出这样的结论：我们的一切观念，只要其经验所与的、汲自这个直观世界的内容被当作“永恒真理”，就会陷入矛盾。如果有绝对运动，就不会有空间；如果有绝对空间，就不会有运动；如果有绝对存在，就不会有多样性；如果有绝对的多样性，就不会有统一性。<br>

　　事实上，这两个悖论中提到的这个“动与不动”的对立统一，今天都已经得到了完美的解决，这就是极限理论的诞生。牛顿在运动学研究时，初创微积分，但由于没有巩固的理论基础，出现了历史上的“第二次数学危机”。十九世纪初，法国科学家以柯西为首建立了极限理论，后来又经过德国数学家维尔斯特拉斯进一步的严格化，使极限理论成为微积分的坚定基础，运动问题也得到了合理的解释。</p>

<p>　　可以想见，在微积分和极限理论发明或被接受以前，人们很难解释这一运动佯谬。感官不同于思维，当希腊人用概念来判决现实的时候，如果逻辑与现实发生矛盾，芝诺指责感官为“欺骗”。当思维找不到合理解释的时候，直观的形式、象征或比喻都无济于事。尼采的分析虽然详细、精辟，但他无法把它们综合起来。</p>

<p>2－5 “一尺之捶，日取其半，万世不竭”<br>

　　这是《庄子·天下》中惠施的一句名言。二千多年前中国古人同样运用了无限的概念。<br>

　　战国名家宋国人惠施（约公元前370－前310）曾任梁国的宰相，论辩奇才，是庄子的朋友，和公孙龙并列为名家的代表人物。他的著作多已亡佚，只能从其他诸家的论述中看到他的言行片段。<br>

　　惠施的学说强调万物的共相，因而事物之间的差异只是一种相对的概念，现存与惠施有关的奇怪命题，例如，“山与泽平”、“卵有毛”、“鸡三足”、“犬可以为牛”、“火不热”、“矩不方”、“白狗黑”、“孤驹未尝有母”等，都可以说是悖论，但是大部份没有留下具体的争辩过程。惠施的悖论在西方也很有影响。<br>

　　毛泽东从辩证法的角度基本接受惠施无限可分的观点。一九六四年八月十八日，他同哲学工作者谈话时说：“列宁讲过，凡事可分。举原子为例，不但原子可分，电子也可分。”又说：“电子本身到现在还没有分裂，总有一天能分裂的。‘一尺之捶，日取其半，万世不竭’，这是个真理。不信，就试试看。如果有竭就没有科学了。”<br>

　　有人注意到，毛泽东十分偏爱这句话，如五十年代中期对家钱三强，一九六四年八月同周培源、于光远，一九七三年、一九七四年接见杨振宁、李政道，等等，都提到这句话。</p>

<p>2－6 “1厘米线段内的点与太平洋面上的点一样多”<br>

　　多少哲学家、数学家都唯恐陷入悖论而退避三舍。二十三岁获博士学位的德国数学家康托尔（1845－1918）六年以后向无穷宣战。他成功地证明了：一条直线上的点能够和一个平面上的点一一对应，也能和空间中的点一一对应。由于无限，1厘米长的线段内的点，与太平洋面上的点，以及整个地球内部的点都“一样多”。<br>

　　然而，康托尔的“无穷集合”与传统的数学观念发生冲突，遭到谩骂。直到一八九七年第一次国际数学家会议，他的成果才得到承认，几乎全部数学都以集合论为基础。罗素称赞他的工作“可能是这个时代所能夸耀的最巨大的工作。”<br>

　　同时，集合论中也出现了一些自相矛盾的现象，尤其是罗素的理发师悖论，以极为简明的形式震撼了数学的基础，这就是“第三次数学危机”。此后，数学家们进行了不懈地探讨。<br>

　　例如，一九九六年英国剑桥大学出版社出版了亨迪卡的《数学原理的重新考察》，这本书以罗素的《数学原理》（1903）为蓝本的，试图完善逻辑和数学基础。它主要阐述了亨迪卡和桑朵新创的IF（Independence-Friendly First-Order Logic）逻辑及其可能产生的影响。它挑战了许多公认的观念，如公理集合论作为数学理论的适当框架，对说谎者悖论也作了进一步的探讨。它是否将引起一场逻辑和数学基础的革命？我们还将拭目以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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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逻辑学的历史和现状</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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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20 Jun 2008 14:01:18 +0000</pubDate>

		<dc:creator>子非鱼</dc:creator>

		

		<category><![CDATA[逻辑]]></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meiror.com/626753.htm</guid>

		<description><![CDATA[逻辑学的历史和现状<br />

　　大约在公元前6世纪左右，古代中国、古代印度和古希腊的学者，就各自独立地建立了自己的逻辑学说。他们分别是“名辨之学”、因明和古希腊的逻辑学。其中，古希腊的逻辑学最为系统，因而在世界逻辑学发展史上影响也最大、最深。<br />

　　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被认为是古希腊逻辑学的创始人，他在其由后人整理并取名为《工具论》的著作中，第一次全面、系统地论述了传统形式逻辑，提出了有关范畴、命题、三段证明和谬误等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思想。他所创立的逻辑学，逻辑史上称之为古典的或传统的形式逻辑（“形式逻辑”这一称呼是17世纪康德提出的）或古典的演绎逻辑。这一逻辑的主要特点在于：它是建立的对范畴的研究基础之上，即它主要涉及范畴、又范畴组成的命题、由命题组成的三段论和论证等。这是古代逻辑中较为完整地建立起来的一个三段论系统，它构成了逻辑的一个初等的、但是重要的部分。<br />

<br />

　　亚里士多德以后，麦加拉-斯多葛学派研究了亚里士多德逻辑中欠缺的有关假言命题、选言命题、连言命题等属于复合命题的问题，研究了由这些命题所组成的各种推理形式及其规则，奠定了命题逻辑的基础。这是传统形式逻辑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trong>逻辑学的历史和现状</strong></p>

<p>　　大约在公元前6世纪左右，古代中国、古代印度和古希腊的学者，就各自独立地建立了自己的逻辑学说。他们分别是“名辨之学”、因明和古希腊的逻辑学。其中，古希腊的逻辑学最为系统，因而在世界逻辑学发展史上影响也最大、最深。<br>

　　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被认为是古希腊逻辑学的创始人，他在其由后人整理并取名为《工具论》的著作中，第一次全面、系统地论述了传统形式逻辑，提出了有关范畴、命题、三段证明和谬误等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思想。他所创立的逻辑学，逻辑史上称之为古典的或传统的形式逻辑（“形式逻辑”这一称呼是17世纪康德提出的）或古典的演绎逻辑。这一逻辑的主要特点在于：它是建立的对范畴的研究基础之上，即它主要涉及范畴、又范畴组成的命题、由命题组成的三段论和论证等。这是古代逻辑中较为完整地建立起来的一个三段论系统，它构成了逻辑的一个初等的、但是重要的部分。<br>

<!--more--><br>

　　亚里士多德以后，麦加拉-斯多葛学派研究了亚里士多德逻辑中欠缺的有关假言命题、选言命题、连言命题等属于复合命题的问题，研究了由这些命题所组成的各种推理形式及其规则，奠定了命题逻辑的基础。这是传统形式逻辑的一个重大发展，极大地丰富了传统形式逻辑、主要是演绎逻辑的内容。<br>

欧洲中世纪时期，形式逻辑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也得到了发展。这时期的逻辑学家进一步研究了词项理论(包括对范畴词与非范畴词的研究、指代理论的研究等)，创立了推论的学说，并对麦加拉-斯多葛派的命题逻辑作了更深入的研究。<br>

　　在近代，法国的阿尔诺与尼科尔根据笛卡尔的哲学、逻辑和方法论观点，于1662年发表了《逻辑或思维的艺术》一书。该书分别讨论了概念、判断、推理与方法等内容，曾多次重版，成为欧洲近代逻辑的范本，对以后各种逻辑教材的编写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可以认为，这是传统形式逻辑，主要是传统演绎逻辑的主要代表作之一。<br>

17世纪开始，由于实验自然科学的兴起，归纳方法的研究被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英国哲学家弗兰西斯 培根著《新工具》一书，系统论述了以“三表法”和“排斥法”为核心的归纳方法，奠定了古典归纳逻辑的基础。此后，赫舍尔、惠威尔等人，继续发展了培根的归纳逻辑思想。穆勒著《逻辑体系》一书，全面、系统地提出了归纳五法，成为古典的或传统的归纳逻辑的集大成者。<br>

　　17世纪末，法国哲学家莱布尼茨提出了逻辑数学化的思想，他在其1666年发表的《论组合术》一书中，提出了建立一种表意的普遍语言及思维演算，并成功地把命题表达为符号式，被公认为数理逻辑的先驱者。随后不到100年，英国数学家布尔用数学方法首倡了第一个逻辑演算系统-布尔代数，并把其中的符号解释为类时，布尔代数即为类代数，以及类逻辑的代表化，从而，把莱布尼茨的设想变成了现实，成为数理逻辑的早期形式。其后，再经德摩根、弗雷格等人的努力到20世纪初，罗素和怀德合著《数学原理》，总结了前人的研究成果，建立了一个完全的命题演算与谓词演算系统，标志着数理逻辑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达到了成熟阶段。树立逻辑是再传统逻辑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被是为形式逻辑的现代类型，一般也称之为现代形式逻辑或简称现代逻辑。近几十年来，现代逻辑得到迅速发展，至今已成为拥有众多分支的学科。</p>

<p>　　在形式逻辑由古典类型向现代类型发展的同时，另一种类型的逻辑即辨证逻辑也诞生了他的生态系统，这就是19世纪德国哲学家黑格尔提出的思辨逻辑。黑格尔在批判以往逻辑学中形式与内容相割裂之类的形而上学的观点，并批判地吸取从亚里士多德到康德等人逻辑学说中所包含的有关辨证逻辑的合理思想的基础上，建立了逻辑史上第一个全面而系统的辨证逻辑体系。虽然这个体系是建筑在唯心主义基础之上，因而从根本上说是不科学的，但是，他毕竟是提出了一个与传统形式逻辑不同的逻辑类型和逻辑形态。黑格尔的思辨逻辑即辨证逻辑可以说是辨证逻辑发展史上的古典形态。</p>

<p>　　古代中国的逻辑学说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称为“名辨之学”。名家的邓析以及稍后的惠施和公孙龙，儒家的孔子，墨家的墨子，都对名辩逻辑的产生做出了重要贡献。后期墨家则在《墨经》中建立起一个逻辑体系，达到了中国古代逻辑发展的高峰。此后，荀子、韩非等也对名辩逻辑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可惜的是，秦汉以后，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古代曾经兴起一时的逻辑学说却走向了衰落，没有获得进一步发展。直到近代，随着西方逻辑的传入，我国的逻辑研究才重又复兴，先秦时期的宝贵遗产也得到了重视。</p>

<p>　　古代印度的逻辑学说起源于印度公元1世纪左右盛行的辩论术，以婆罗门较的正理论和佛教的因明为代表。因明最初在正理论的基础上产生，后经著名学者陈那和他的弟子改造，发展到一个崭新的阶段。由陈那改造的因明被成为新因明，陈那之前的因明则称为古因明，后来，正理论又吸收了新因明的成果，也获得了发展。</p>

<p>　　逻辑学发展到今天，已经称为一个庞大的科学领域。它主要包括传统逻辑、数理逻辑、现代归纳逻辑、辨证逻辑、自然语言逻辑、科学逻辑、非形式逻辑等。<br>

　　传统逻辑也称传统形式逻辑，他结合自然语言研究思维形式。<br>

　　现代归纳逻辑是以数理逻辑和概率统计理论等为工具，对归纳理论进行形式化、数量化的研究。数理逻辑也称现代形式逻辑，他凭借人工符号语言，用数学方法来研究思维形式。<br>

　　逻辑学分支众多，内容是极为丰富的。这个以后再叙。</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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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转载]辩证法就是反逻辑的诡辩法</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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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3 Jun 2008 08:12:14 +0000</pubDate>

		<dc:creator>子非鱼</dc:creator>

		

		<category><![CDATA[论衡]]></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ww.meiror.com/626567.htm</guid>

		<description><![CDATA[　　辩证法的基本内容有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换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这三大规律，其中占基础位置和核心位置的是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也称矛盾规律。我国的哲学教科书认为：世界上所有的事物、现象和运动的内部都包含着相互排斥、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就是矛盾，就是对立统一，矛盾是事物发展运动的动力；对立统一规律要求我们不能用孤立、静止、片面的方式来认识事物和研究问题，而必须用普遍、联系、发展、全面的方式来认识事物和研究问题。 “辩证法不知道什么绝对分明的和固定不变的界线，不知道什么无条件的普遍有效的‘非此即彼’，它使固定的形而上学的差异互相过渡，除了‘非此即彼’，又在适当的地方承认‘亦此即彼’，并且使这种对立互为过渡。”<br />

　　辩证法的诡辩主要也就表现在所谓的对立统一规律方面。诡辩是一种故意违反逻辑规律和规则的要求，为谬误的观点作掩饰的似是而非的论证。说辩证法是诡辩法，就是说辩证法中的对立统一规律与逻辑中的排中律是相对立的。形式逻辑的排中律要求在同一思维或论证的过程中，当问题非此即彼不存在第三种可能的情况下，两个相互矛盾判断之间的非此即彼的界线是绝对分明、固定不变的，必须对此做出非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辩证法的基本内容有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换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这三大规律，其中占基础位置和核心位置的是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也称矛盾规律。我国的哲学教科书认为：世界上所有的事物、现象和运动的内部都包含着相互排斥、相互联系的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就是矛盾，就是对立统一，矛盾是事物发展运动的动力；对立统一规律要求我们不能用孤立、静止、片面的方式来认识事物和研究问题，而必须用普遍、联系、发展、全面的方式来认识事物和研究问题。 “辩证法不知道什么绝对分明的和固定不变的界线，不知道什么无条件的普遍有效的‘非此即彼’，它使固定的形而上学的差异互相过渡，除了‘非此即彼’，又在适当的地方承认‘亦此即彼’，并且使这种对立互为过渡。”<br>

　　辩证法的诡辩主要也就表现在所谓的对立统一规律方面。诡辩是一种故意违反逻辑规律和规则的要求，为谬误的观点作掩饰的似是而非的论证。说辩证法是诡辩法，就是说辩证法中的对立统一规律与逻辑中的排中律是相对立的。形式逻辑的排中律要求在同一思维或论证的过程中，当问题非此即彼不存在第三种可能的情况下，两个相互矛盾判断之间的非此即彼的界线是绝对分明、固定不变的，必须对此做出非此即彼的抉择，肯定其中之一为真，不能含糊其辞，模棱两可。例如“地球是围绕着太阳转的”与“太阳是围绕着地球转的”就是两个相互矛盾，中间不可能存在第三种可能的判断，在这两个判断之间，排中律就要求我们必须做出非此即彼的抉择，肯定其中之一为真，不能采取含糊其辞，模棱两可的态度。<br>

<!--more--><br>

　　形式逻辑要求在同一思维和论辩的过程中，如果两个相互矛盾的判断之间存在着第三种可能，即存在着相互过渡，互为中介的情况，那么就不适用于排中律，因为这两个判断之间的矛盾并非是真正的矛盾，即这两个判断都可以成立，但都是不全面的。例如鸭嘴兽是卵生的哺乳动物，介于爬虫类动物与哺乳类动物之间，因此“鸭嘴兽是爬虫类动物”与“鸭嘴兽是哺乳类动物”这两个判断就不是真正的相互矛盾的判断，这两个判断都是可以成立的，但又都是不全面的。在同一思维和论辩的过程中，如果两个判断的内容是因果关系的内容，那么这两个判断之间就不存在着真正的矛盾，因此这两个判断所判断的内容也就并非是真正的因果关系。例如在“先有鸡，是鸡决定蛋的存在”与“先有蛋，是蛋决定鸡的存在”这两个判断面前，由于鸡生蛋，蛋出鸡是个循环的过程，鸡和蛋之间是相互过渡，互为中介的，因此鸡和蛋之间就并不存在谁先谁后，谁决定谁的因果关系。这就是说，在同一思维的过程中，如果两个相互矛盾的判断之间有相互过渡，互为中介的情况，那么这两个相互矛盾的判断就不是真正相互矛盾的判断，不存在谁先于谁，谁决定谁的问题。<br>

　　如果两个相互矛盾的判断之间不存在相互过渡，互为中介的情况，那么这个判断之间的矛盾就是肯定的，固定的，绝对不变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必须按排中律的要求在这两个判断之间做出非此即彼的抉择，肯定其中之一为真，不能采取含糊其辞，模棱两可的态度，否则就会被诡辩所欺骗或滑入诡辩的泥潭。<br>

　　可是恩格斯却说：“辩证法不知道什么绝对分明的和固定不变的界线，不知道什么无条件的普遍有效的‘非此即彼’，它使固定的形而上学的差异互相过渡，除了‘非此即彼’，又在适当的地方承认‘亦此亦彼’，并且使这种对立互为中介。”按照恩格斯的说法，“太阳围绕着地球转”与“地球围绕着太阳转”这两个判断也是可以相互过渡的，“地球是围绕着太阳转的”，但在适当的地方“太阳也会围绕着地球转”--这不明显是荒唐的吗？其实，我国的哲学教科书在论证是“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还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还是“上层建筑决定经济基础”，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还是“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力”这些判断中使用的就是这种荒唐的手段。他们在肯定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同时又说什么“社会意识在一定的情况下会对社会存在起反作用”，在肯定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同时又说什么“上层建筑在一定的情况下会对经济基础起反作用”，在肯定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同时又说什么“在一定的情况下生产关系会对生产力起反作用”。这里的“反作用”一词与“决定”一词并没有实质上的区别，其意思都是一样的。如果这些相互矛盾的判断中确实有相互过渡，互为中介，具有“决定”和“反作用”的情况，那么这些相互矛盾的判断之间也就不存在真正的矛盾，不存在谁决定谁的问题了。事实上这些相互矛盾的判断之间并不存在第三种即相互过渡，互为中介的情况，所以，我们在这些判断中必须做出肯定的、固定的绝对的非此即彼的抉择，肯定其中之一为真，另一为假，不能用什么“反作用”之类的词来模棱两可。<br>

　　辩证法的另一大荒谬就在于把现象当本质，把矛盾当成事物发展的动力。事物发展中的矛盾是指事物发展的动性因素和惰性因素这两个方面之间的关系，是事物发展的本身和过程，并不是指事物发展的动力。我们都知道，马车前进的动力是马。如果有人说“马车前进的动力是马与车之间的矛盾”，那显然是模糊不清的，不对的，可是我国的哲学教科书却是这么说的。我国的哲学教科书认为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我国的哲学教科书在这方面的谬误具体表现在论述社会发展的动力方面。我国的哲学教科书由于否定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因此在阐述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就无法正视社会发展的真正动力时就不得不借助“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来搪塞和自圆其说，把社会发展的动力说成是什么“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阶级和阶级的矛盾”等等。<br>

　　“辩证法”这一术语在哲学史上曾经在各种不同的意义上被使用过。中世纪的早期，辩证法的含义与逻辑的含义是相同的。后来，一些经院哲学家将自己的一些烦琐的、荒唐的提问和诡辩称之为辩证法。十五世纪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哲学家们很少使用辩证法一词，并将其作为一个贬义词来使用。目前我国哲学教科书中的辩证法就其本质来说，与逻辑中的一些规则是相悖的，而与中世纪经院哲学家们的辩证法则没有本质上的区别。<br>

来源：http://hi.baidu.com/lunasissy/blog/item/bbb3c22d97477f31359bf73a.html<br>

注：对于本文暂不发表意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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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第一节 逻辑？</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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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08 Jun 2008 08:21:05 +0000</pubDate>

		<dc:creator>子非鱼</dc:creator>

		

		<category><![CDATA[逻辑]]></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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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Index<br />

-------------------------------------<br />

第一章 绪论<br />

第一节 逻辑？<br />

第二节 逻辑学的历史和现状<br />

第三节 逻辑学研究的对象和方法<br />

第四节 逻辑学的学科性质和作用<br />

-------------------------------------<br />

第一章 绪论<br />

第一节 逻辑？<br />

　　“逻辑学乃是纯粹理念之科学”。故，让人望而却步。实则处处皆有逻辑，看似不合逻辑，细细思索，也就是那么回事，逃不出逻辑的范围。<br />

　　有时候的我们，总想找一些脱离逻辑的东西(事物)，挑战人类的智慧，无奈，惯性束缚着思维。这是为什么涅？缘于我们每个人从小开始，家庭学校，生活娱 乐，读书学习，于具体学科课本中，或多或少，间接直接地接触逻辑，只不过不是系统的学习和训练罢了。另一方面，思维自身所故有的逻辑规律总是不依人的主观 意志为转移而作用着。<br />

有人说学逻辑使人变得更幽默，或者其他什么的，其实系统的地学习逻辑学的知识和原理，可以提高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精通逻辑，或许会使人更幽默，思考 和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font color="#999999"><strong>Index</strong></font><br>

-------------------------------------<br>

第一章 绪论<br>

第一节 逻辑？<br>

第二节 逻辑学的历史和现状<br>

第三节 逻辑学研究的对象和方法<br>

第四节 逻辑学的学科性质和作用<br>

-------------------------------------</p>

<p>第一章 绪论</p>

<p><strong>第一节 逻辑？</strong><br>

　　“逻辑学乃是纯粹理念之科学”。故，让人望而却步。实则处处皆有逻辑，看似不合逻辑，细细思索，也就是那么回事，逃不出逻辑的范围。<br>

　　有时候的我们，总想找一些脱离逻辑的东西(事物)，挑战人类的智慧，无奈，惯性束缚着思维。这是为什么涅？缘于我们每个人从小开始，家庭学校，生活娱 乐，读书学习，于具体学科课本中，或多或少，间接直接地接触逻辑，只不过不是系统的学习和训练罢了。另一方面，思维自身所故有的逻辑规律总是不依人的主观 意志为转移而作用着。<br>

有人说学逻辑使人变得更幽默，或者其他什么的，其实系统的地学习逻辑学的知识和原理，可以提高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精通逻辑，或许会使人更幽默，思考 和说话让人出乎意料。如果草草了了地看完逻辑学的资料，囫囵吞枣地吞下概念和定律，炫耀自己掌握的半生不熟只言片语的逻辑，反而会使自己的逻辑思维受到影 响。像某篇文章里所说“仅仅唱了几首歌，便觉得马上会成为大红大紫的明星。 恨不得一步跨上成功的奖台接受众人的祝贺，恨不得一笔写出惊世文章也好天下扬名。”。逻辑混乱的语言或行为被人们认为是神经病或者疯子。<br>

<!--more--><br>

　　“逻辑”一词是英文logic的音译，缘于希腊文，原意指思想、理性、言词、规律性等，由中国近代思想家严复在《穆勒名学》中首次使用。此前此后，其他著作中还有过明学、辩学、名理学、论理学等译名。1949年后我国才有统一将逻辑学作为学科名称。<br>

　　所谓的逻辑，指的是在思维领域中存在并起作用的规律，也叫思维规律。思维规律体现着人的思维活动的内在本质和必然趋势，通过逻辑思维的各种形式，特别 是推理形式而显现其作用。但是思维规律并不是完全脱离现实的，而是客观事物的规律在人的思维中的反映。人们进行思维，思考问题，论述问题，思维的规律就会 这样那样的起着作用：符合思维规律要求的思维就是合乎逻辑的思维，必然是清楚的，明晰的，不包含逻辑矛盾的，从而必将有助于人们清晰地组织和表达自己的思 想；反之，不符合思维规律要求的思维就是不合逻辑的思维，必然是不清晰的、紊乱的、甚至是包含逻辑矛盾的，从而必将妨碍思想的组织和表达。</p>

<center><br>

-- The End --<br>

<img src="http://image-001.yo2cdn.com/wp-content/uploads/45/4503/2008/06/3afb0f136fd542ea8c9a9f9d3ee96e33.jpg" alt="3afb0f136fd542ea8c9a9f9d3ee96e33.jpg"></center>

<hr /><small>Copyright &copy; 2007<br />Dieser Feed ist nur f&uuml;r den pers&ouml;nlichen, nicht gewerblichen Gebrauch bestimmt.<br />Eine Verwendung dieses Feeds auf anderen Webseiten verst&ouml;&szlig;t gegen das Urheberrecht. Wenn Sie diesen Inhalt nicht in Ihrem News-Reader lesen, so macht sich die Seite, die Sie betrachten, der Urheberrechtsverletzung schuldig. (digitalfingerprint: )</small>]]></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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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写在前面的</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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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04 Jun 2008 15:42:52 +0000</pubDate>

		<dc:creator>子非鱼</dc:creator>

		

		<category><![CDATA[鸡毛蒜皮]]></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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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　　博客系统开通！测试日志！<br />

　　在校园中闲逛，一个人带着些许春愁边走边想着天地玄黄、宇宙洪荒，在东区篮球场旁看到一个拉着二胡卖矿泉水的大叔，一本二胡乐谱用架子支着摊开在面前，边看边拉，自身沉浸于其中，音乐流畅而悠扬，走近一看乐谱拉的正好是我这个对二胡一无所知的人唯一听说过的《二泉映月》。<br />

　　偶尔有买水的学生走来，大叔便稍稍停下收了钱，学生拿了水继续打球，大叔继续操弦演奏，前后音乐没有停滞之感，那样悠远朴素、荣辱不惊，有种斗转星移潮起潮平都无法改变的坚定。大叔发觉我看的久了，便问我是否要拉下，我忙说自己不会，大叔笑笑便继续拉着二胡。有个同是卖水、收废品的人走来，问大叔是否同回，大叔说等会儿再走，有一种情绪而不是音符从他的弦间飘散开去，无始无终却温和亲切。又有个人走来和大叔说话，样子是相识以久的，大叔问他是否要拉一段，那人说今天只想欣赏，于是大叔继续操琴，那个样子仿佛从天地初开他便与这二胡是一体的。当我问起他，他说只是学来玩的。玩也是种境界。<br />

<br />

- The End -<br />

Copyright &#169; 2007<br />Dieser Feed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 align="left">　　博客系统开通！测试日志！</p>

<p align="left"><font color="#808080"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ff">　　在校园中闲逛，一个人带着些许春愁边走边想着天地玄黄、宇宙洪荒，在东区篮球场旁看到一个拉着二胡卖矿泉水的大叔，一本二胡乐谱用架子支着摊开在面前，边看边拉，自身沉浸于其中，音乐流畅而悠扬，走近一看乐谱拉的正好是我这个对二胡一无所知的人唯一听说过的《二泉映月》。</font></p>

<p align="left"><font color="#808080" style="background-color: #ffffff">　　偶尔有买水的学生走来，大叔便稍稍停下收了钱，学生拿了水继续打球，大叔继续操弦演奏，前后音乐没有停滞之感，那样悠远朴素、荣辱不惊，有种斗转星移潮起潮平都无法改变的坚定。大叔发觉我看的久了，便问我是否要拉下，我忙说自己不会，大叔笑笑便继续拉着二胡。有个同是卖水、收废品的人走来，问大叔是否同回，大叔说等会儿再走，有一种情绪而不是音符从他的弦间飘散开去，无始无终却温和亲切。又有个人走来和大叔说话，样子是相识以久的，大叔问他是否要拉一段，那人说今天只想欣赏，于是大叔继续操琴，那个样子仿佛从天地初开他便与这二胡是一体的。当我问起他，他说只是学来玩的。玩也是种境界。</font></p>

<p><!--more--></p>

<p align="center">- The End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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